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决定,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收缴,通过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即使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也不可以当场收缴,只能当行政处罚人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当场收缴的罚款几日内上交
一、当场收缴的罚款几日内上交
1、当场收缴的罚款二日内上交。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由此可见,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在收到罚款的当天起两天内交至行政机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二、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哪些
1、依法处以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这主要是出于对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相分离的现实考虑。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很难在限期内到银行去缴纳罚款,而且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文8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