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户籍人口:有效期为5年,实行每年登记备案制度;1年期届满后须在3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逾期不登记备案者,将视该证为无效证件,须重新登记办证。
5年有效期届满后需继续居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证手续。
非重庆市户籍人口:1年期,届满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续办手续。
怎么办理居住证延期
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填写表格;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补充说明,居住证能否续期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务中心人员,各地政策规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证过期后需重新补办,不能续期。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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