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了解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障范围,如果事先不了解自己能够获得赔偿的保障范围,直接去找保险公司的话,极易产生理赔争议与纠纷,因此,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出现,应对保单内容和保障范围有一定了解。
出现意外事故,要及时报案。可以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方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有的交通意外险是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的,及时报案不仅可以尽快得到救援,保险公司也可最快作出保险金的给付。
到定点医院就诊,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有的保险公司对治疗医院是由规定的,一般为正规的医院,如果到保险公司不承保的医院就诊,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的给付就会出现问题。
准备好必须的申请材料。保险合同中都会列明申请保险金所需要的材料,在治疗过程中就应该对相关材料或单据进行保存和整理,避免事后出现什么遗漏,如果出院后再去重新开据证明是非常麻烦的。最后,要注意索赔时效,超过时效,可能会丧失理赔权利。
一、交通事故的理赔程序
理赔程序:
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
4、提交索赔材料。权利虽然被赋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张的话,那权利很可能就是白费的。所以,当确定了损失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通常,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6、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了赔偿决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7、协助追偿。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二、交通事故保险赔付顺序是怎样的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受害人直接以侵权人及交强险保险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顺序为: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保险限额10000万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上述赔偿部分机动车一方有商业三者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仍有不足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负事故的责任(包括一方主要责任或者双方对等责任)的情况下,受害人直接以侵权人及交强险保险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顺序为: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保险限额10000万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上述赔偿部分机动车一方有商业三者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仍有不足的,按照责任比例由双方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在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情况下:根据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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