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弊端有哪些吗
时间:2023-03-08 18:51:48 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离婚协议书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前,不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与普通协议最大的区别就是普通协议一般是以协议各方签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但离婚协议不是。离婚协议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必然以男女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不论是何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均不发生法律效力。对于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到离婚关头男女双方均可以不用遵守,任何一方都可反悔。即便男女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只要对方能够提交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受胁迫、受欺诈的一方就可在一年内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的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2、离婚协议不能直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当发生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需要先进行诉讼,取得法院与离婚内容有关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并不是法院可以直接作为执行依据的文书。当一方不协助办理房屋等财产的更名手续或者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时,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确认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归自己,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等。在取得相应的法律文书后,权利方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通过协议离婚,也很可能避免不了诉讼的发生。另外,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依据涉案财产的价值计算,并不是普通人认为的原告只需要缴纳离婚协议书内约定归自己所有的那一部分财产所对应的诉讼费用。

一、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有时间限制吗?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有时间限制,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具体来说,在办理协议离婚之前,一方或者双方认为财产分配不均而反悔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重新签署离婚协议书,重新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原来的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那么双方需到公证机关撤销原来的公证,将新订立的离婚协议书重新办理公然后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同意重新分割那么反悔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认为对自己财产分割不均的,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首先要审查的是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没有,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如果一方对自己的财产认为分割不均的,是需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胁迫才能够重新要求财产分割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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