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太少怎么办
如果购房者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剩余房款可以用商业贷款来弥补,这种贷款模式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组合贷款”。不过,申请组合贷款时,借款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组合贷款并非人人都能申请
组合贷款只适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购房者,因为此项贷款中涉及到公积金贷款,所以对适用对象有一定的限制。
2、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多数银行要求,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设定贷款期限时,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因为这样银行才好处理抵押物。
3、提前还款应先还商业贷款
申请了组合贷款的客户,若想提前还款,那么最好先还商业贷款,因为此项贷款的利率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这样可以节省贷款成本。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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