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消息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正在行业内部小范围征求意见,而作为首份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文件,该文件除了从经营范围、准入、信息披露、退出机制等方面对保险机构及第三方平台加强监管外,反洗钱也成了监管的重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显示,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加强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监控和报告,严格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保险机构应要求投保人原则上使用本人账户支付保险费,退保和赔款资金应支付到投保人本人账户。
据了解,保险洗钱目前在国际上尚无明确界定,保险洗钱在业内多被指洗钱者利用人寿及财产保险将资金清洗,常见洗钱形式有:团险洗钱、地下保单洗钱、犹豫期退保洗钱等,手段分为:长险短做、趸缴期领、提前退保等。
与其他金融行业相比,保险业目前遭遇的洗钱冲击相对较小,但保险产品和保险交易的固有特性投保自由、退保自愿、缴费方式灵活、可以保单贷款等,为洗钱者提供了可以利用的平台,并且呈现手段多样化、隐蔽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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