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的有效期在法律上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有关办法规定,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一般应该对中标结果进行三天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双方应该在发出通知书起三十日内,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另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应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发出中标通知书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发出中标通知书属于履行招标人法定义务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在法律上的性质是承诺。招标书是要约邀请,投标书是要约。中标通知书应属于承诺,法律层面上,招标单位发布招标通告是要约邀请,投标单位的投标(如价款情况、质量情况、服务情况等)属于要约,经过招标单位的筛选评估,将会给一个或多个投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该通知书即表示招标单位认可投标单位要约内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六十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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