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中国宪法史上先后产生过4部宪法,现行宪法(即八二宪法)自改革开放初期颁布后,历经4次修宪一直适用至今。
2、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新宪法;八二宪法首次使用了法制一词,这个词语的出现取代了过去的阶级斗争而成为新宪法和新时代的重心。新宪法通过之日也因为这个词的出现而被确定为法制日。
3、八二宪法的颁布和实施,结束了此前30年的革命宪法时期;四项基本原则和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确立,为经后很长时期,乃至一直延续至今的社会发展标明了正确方向。
提示:我国的82年《宪法》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包括: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并没有附则,而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宪法》正文的第四章。
现行宪法的修订历程和意义
1、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一个修正案,重点在第11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2、1993年第二个宪法修正案由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现时中国明确定性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将市场经济一词引入宪法。修正案将原来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等内容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等。
3、1999年第三次修宪标志着依法治国理念的重大胜利。
4、2004年宪法修正案是现行宪法历次修订中变动幅度最大的一次。
(1)2004年宪法修正案直接修改为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和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另一重大变动是人权概念正式引进宪法。
全文7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