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所需手续如下:
1、继承对象为动产的,需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各方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各继承人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的公证文件;
2、继承对象为房地产的,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公证处公证书、各方同意继承方案的公证书、各方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
3、遗嘱继承的,还需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各方一致认可的遗嘱。
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或者直接交付取得财产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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