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通缉令来缉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但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异地拘留、逮捕时,公安机关需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通缉令来缉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
异地拘留、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异地执行】如何通知被拘留、逮捕人的公安机关?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被拘留、逮捕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人,对拘留、逮捕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二日内作出暂缓执行的决定。公安机关决定暂缓执行的,应当立即将暂缓执行决定书交被暂缓执行的当事人,并由被暂缓执行的当事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因此,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逮捕时,需要通知被拘留、逮捕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并由其签名或者捺指印。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通缉令来缉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异地拘留、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被拘留、逮捕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人,对拘留、逮捕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二日内作出暂缓执行的决定。公安机关决定暂缓执行的,应当立即将暂缓执行决定书交被暂缓执行的当事人,并由被暂缓执行的当事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因此,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逮捕时,需要通知被拘留、逮捕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并由其签名或者捺指印。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异地拘留、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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