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出狱后刑事案件罚金,可以在判决的期限里面分一次,或者是多次缴纳。期限满了之后没有理由,或者是没有交够足够金额的,人民法院应该强制进行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三十九条规定,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罚金可以出狱后再交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的,如果一次性交纳有困难的,可以分期交纳,所以原则是可以在刑满后交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三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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