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借贷是否构成诈骗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则构成诈骗。
诈骗罪构成要件:
1、主观方面: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故意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并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2、犯罪主体: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满足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刑法上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公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不触犯刑法上所规定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8种罪名,不承担刑事责任。)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3、犯罪客体: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运用诈骗的手段犯罪的,不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的,不以诈骗罪论处,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罪,骗取个人信息而入户抢劫的抢劫罪等等。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例如,骗取个人信用卡信息的,成立信用卡诈骗罪。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成立贷款诈骗罪。
4、客观表现:使用欺诈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故意隐瞒事实的真相或者故意捏造事实,使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这种欺诈的行为,不仅仅只是言语的隐瞒也包括不作为使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
一、高息借贷是否违法犯罪
民间的资金借贷受法律保护,合法的。但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作出必要限制,即约定利息不能超过国家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的,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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