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举报小区噪音扰民
1、如遇噪音扰民,市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或联系当地城管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什么是噪音扰民:
按照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居噪声标准应控制在45-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就是噪音扰民。
噪声扰民相关法律法规:
1、在2007年实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对居民区的噪声污染有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八条:18:00至次日8:00,在已竣工交付的住宅楼内,不得进行可能产生噪音的室内装修活动。室内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的,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2、《条例》还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使用各种扬声器和音响设备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的规定。
3、如果居民在小区内感受到噪声污染的干扰,可以先向物业公司举报,让物业公司协调解决,因为《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并及时向相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失败,业主可以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投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怎样举报家暴?
1、举报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受害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受害者安全;
还可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
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求助后,有关单位应予以帮助和处理。
遇到家暴的,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人安全。
2、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家
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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