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一般不超过六个月:2、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3、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4、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
银行卡被冻结了怎么解冻
1、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冻结,我们要根据怎么冻结的情况来找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是银行卡因输错密码而被冻结的,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用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到柜台去解冻。办理的具体程序直接是柜台人员共同操作就好了。
2、第二种情况是如果银行卡因为司法等原因被冻结,如因为信用卡逾期不还导致的冻结,就需要把这笔债务还清才能解冻。如果是很久没有用银行卡导致冻结,直接带身份证去柜台去办理就好了。
3、最后一种情况就很严重了,假如说因为违规刷卡或存在套现的行为,这个要找一个推脱不掉的理由,银行才会帮你解冻,也是需要去柜台去办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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