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到烂尾楼房屋已建成的可以继续履约,购房人应当及时转移房屋所有权。
2、如果该楼盘存在“烂尾”的可能,给开发商一点时间,看其是否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的工程,将可能的损失降到最低。
3、针对工程量巨大烂尾楼盘,有二期地块,有货值的,最佳处理办法就是通过维权,由地方牵头找第三方接盘,继续修建。
4、业主在买房时和开发商签订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上注明有交房日期。楼盘长期烂尾无法交付,开发商违约在先,按照买卖合同依法起诉房企,解除购房合同,要求房企退还购房款。
5、购房者在提起诉讼时,既要请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也要请求解除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如果法院判决支持了诉求,就可以达到停止还贷的目的。
律师补充:
烂尾楼形成的原因较多,如在建楼盘的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项目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违法违规导致工程停工,其中多半是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工程未完,开发商已拿不出钱来,银行也不愿继续贷款,而项目又无法转让给其他投资人。
由于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因此,烂尾楼往往占用了大量的资金,包括大量借贷资金。因此,银行往往是最大的债权人,也是最大的直接受损者。银行不但损失利息收入,还很有可能损失本金,是银行的不良资产。烂尾楼还有破坏城市形象,浪费土地资源,以致破坏投资者信心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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