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最新立案标准为:1、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3、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方面为故意。《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款物罪量刑标准
法院对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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