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货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对方当事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之后弃车逃跑,因为害怕受到法律追究,找人顶替。顶替行为被交警识破后逃跑在外。七年之后才被缉拿归案。有很多的司机因为无证、酒后、吸毒等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会害怕,就会找人顶替。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行为人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导致了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的公私财产损失的,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没有报警,也不顾现场损失逃跑的,跑之前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的基本犯而逃跑后也没有人员因为其逃跑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就是交通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然后拔打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行为人逃离现场会导致受伤人员得不到及时救助,事故责任难以查清,因此逃逸行为会被认定为刑事处罚中定罪或者是量刑的情节。逃逸并不仅仅指逃离现场,在现场躲藏隐匿身份、找人顶替等行为也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致使受伤的当事人得不到及时的救助。所以交通肇事后找人顶替的行为属于逃逸。
交通肇事后找人顶替是否构成逃逸
交通肇事后,当事人没有离开现场,找人顶替的,不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如果离开现场后代人顶替的,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顶替者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全文7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