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中预期违约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3-06-20 15:36:12 2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贷款出来还贷款后合同违约了完全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违约责任的,如果签合同了不要贷款是否违约有两种处理情形:贷款签合同了,如果是未在合同标明需要履行金等情形的,属于欺诈行为,该合同无效,也就不存在违约不违约的行为。如果合同明确有这些条款,且当事人同意该条款,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合同违约行为种类是怎么样的

第一: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并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1、明示毁约,指在履行期届满前,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形态。

明示毁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债务履行期还没有到来。②明确肯定地向对方表示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③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是该合同的主要义务。④违约的一方没有正当理由。

2、默示毁约,在履行期届至前,债权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在合同履行期到来时,债务人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且债务人没有拒绝为履行债务提供相应担保的违约种类。

默示毁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债务履行期还没有到来。②一方以行为表示其将不会履行合同义务。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房将房产已经卖给他人;劳务合同中,劳动者在履行劳务之前丧失了劳动能力的;③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表明其将不会履行合同义务。④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不提供履行担保。

第二:实际违约

债务履行期已经到来,债务人正当理由,未全面而适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为实际违约。如果债务履行期已经过了,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适当,债权人无需催告,就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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