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中被告能否反诉
离婚诉讼中被告不能反诉。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二、离婚诉讼要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要准备如下材料: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三、离婚诉讼流程是什么?
离婚诉讼流程大致如下:
1.收集证据
主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孩子的出生、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这几块证据,比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存款证明、房产证等。
2.书写起诉状并递交至法院
起诉状主要包括原被告双方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几部分。
3.排期开庭
法院受理后,会送达传票,会安排审判人员审理,然后组织开庭。
4.判决法院开庭后,经双方提交证据,说明自己的主张后,会进行判决,送达判决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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