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离婚判给谁,需要具体分析:
1、两周岁以下的女儿,一般判给女方;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女儿,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确定的,由法院判决确定;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其个人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女儿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女儿。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
夫妻离婚女儿一般会判给谁
夫妻离婚女儿抚养权的判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根据双方经济情况、生活条件、教育水平等综合判定的。如果一方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形,则不利于争取孩子抚养权。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的,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5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