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区别以及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帐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而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判断行为人是否将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需要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并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
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1、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帐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2、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怎 样 判 断 行 为 人 是 否 具 有 非 法 占 有 公 款 的 意 图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占有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是否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首先,需要审查行为人是否有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故意。如果行为人明知是公共财物,仍然进行占有,那么就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
2. 是否具有占有公款的时间:其次,需要审查行为人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如果行为人超过了一定时间仍然占有了公共财物,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占有公款罪。
3. 是否具有占有公款的手段:再次,需要审查行为人占有所采用的手段。如果行为人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那么就更容易被认定为非法占有公款罪。
4. 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后果:最后,需要审查行为人占有的公共财物的后果。如果行为人占有的公共财物严重影响了国家的正常运行,或者给公共财产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占有公款罪。
综上所述,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需要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占有公款的时间、手段以及后果。只有行为人具有以上四个方面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非法占有公款罪。
总之,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需要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从而被认定为贪污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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