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甲方:_国___公司法定地址:
电话:电传:电报挂号:
乙方:中国___公司法定地址:
电话:电传:电报挂号: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国_市签字。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签字签字
见证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
全文4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