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处罚的;(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或者以上,可以保释候审,以免造成社会危险;(3)犯罪嫌疑人患病,怀孕或者哺乳满周岁的妇女,应当予以逮捕:(4)被拘留嫌疑人的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5)逮捕请求后,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需要复议或者审查;(6)犯罪嫌疑人的拘留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需要继续调查;(7)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后决定不予起诉,需要复议或者复审。
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以后,其本人及其近亲属都希望能够尽快地申请取保候审,甚至在委托律师之后,以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到取保候审,来衡量律师的全部工作和付出,对于这样的要求,我们律师其实是挺无奈的,因为不是所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都符合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至少要符合以上4种条件之一才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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