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出租人不能以此为理由终止租赁合同,但由于以前的房屋被拆除了,所以承租人可以住在补偿安置的房屋里。
如果补偿安置的房屋和以前的房屋条件不一样,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如果不符合原来的用途,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金不付又不搬怎么办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房东可以通知租客限时交还房屋。如果对方依然不交还房屋的,房东可以提起诉讼,用法律维护权益,要求对方返还房屋。也可以先按照双方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来处理。如果承租人还是既不缴纳租金也不愿意搬走,出租人经过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涨价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涨价的办法:
1、如果房屋租赁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除非承租人同意,否则房东不能在合同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2、合同到期后,房东要求涨价不违法,承租人有权选择接受或退房;
3、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则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房东也可以随时提出涨价。
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约定的房屋租金以租赁期间签订合同为准,租赁期间房屋租金不得上涨。
三、拆迁房东签了要告知工厂吗
当然要告知工厂。拆迁公司应与业主和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根据拆迁条款,如果房东与您解除租赁关系或安置您,拆迁公司将向房东进行赔偿。如果房东与你不能就终止租赁关系达成协议,拆迁公司应将房东的产权进行交换。产权交易所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即您租赁,房东应与您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拆迁公司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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