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央视春节晚会上,《千手观音》吸引了全国人民的目光,引发了长久的赞誉和惊叹。而后《千手观音》的艺术指导张继钢名正言顺地为该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作者署名为他本人。但意想不到的是,从此《千手观音》闹出一场四母抢娃的戏码。
2005年7月,北京天唱声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舞蹈总监刘露将总政歌舞团团长张继钢告上法院,认为张继钢为该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时,将作者署名为张继钢,是对她应享有的《千手观音》著作权的侵犯,要求法院确认其为《千手观音》的作者。对此,张继钢坚持认为刘露只是负责舞蹈排练的老师,自己才是《千手观音》的创作者。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后,刘露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通过对所有证据地细致审核,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千手观音》舞蹈是边编导、边修改、边排练而完成的,编导与排练无法截然分开,但编导的意志决定了排练者和舞蹈表演者的意志。虽不排除排练者在排练中也要通过智力活动完成排练过程,但该过程不具有本质上体现原创意义和主导意义的编创属性。据此2006年10月,法院驳回了刘露的诉讼请求。
而在刘露之前,已经退休的原甘肃省艺术学校校长高金荣也自称是《千手观音》真正作者,称她是根据敦煌莫高窟第3窟的千手眼,观音变这幅图而创作的,当时命名为《敦煌手姿》,1998年在北京演出时,更名为《千手观音》。在与张继钢打了几个月的官司后,最终得到的判决为:张继钢拥有张版《千手观音》,高金荣拥有高版《千手观音》。
而正当刘露与张继钢纠缠于官司之时,刘露的老师、原战友歌舞团著名编导茅迪芳又将总政歌舞团团长张继钢、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告上了法庭。她表示《千手观音》的创意来源于自己二十年前的作品《吉祥天女》,经将自己1987年版的《吉祥天女》与2005年版的《千手观音》两部作品进行比较,茅女士发现2005年版的《千手观音》有26处与1987年版的《吉祥天女》的舞蹈动作和设计是完全相同的。同时还指称学生刘露也剽窃作品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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