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没有关于职务侵占行为的规定,因此该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
村民小组长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要是属于单位或者集体的利益,自己利用手中职权占有,并且数额较大的,就涉嫌职务侵占罪。侵占罪是刑事犯罪,需要达到刑法规定的最低限度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如不满足刑法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不属于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一、不当得利罪能成立职务侵占罪吗
不当得利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因不当得利而获得的财物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财物。非法财物: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这种非法占有属于私法所调整的范畴,而刑法所确定的非法占有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而占有的行为。
二、刑法中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
刑法中,职务侵占罪的认定需要符合3个条件,下面我将为大家简单分析。第一、必须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作为条作。其中,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者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地位上的便利条件。第二、必须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以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第三、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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