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保留记录。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审查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和条件的规定。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辩护律师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除执法机关依法封存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外。
查个人犯罪记录在哪里查
一、查个人犯罪记录在哪里查
1、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记录存档,查个人犯罪记录在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或者可以到当地警方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该证明上可以看到犯罪记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保存在档案馆的,由档案馆公布;必要时,应当征得档案形成单位同意或者报经档案形成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公布;
(二)保存在各单位档案机构的,由各该单位公布;必要时,应当报经其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公布;
(三)利用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馆、档案保存单位同意或者前两项所列主管机关的授权或者批准,均无权公布档案。
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其所有者向社会公布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利益。
二、犯罪记录可以申请消除吗
犯罪记录不可以消除。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是原则,允许查询是例外。办案机关履行侦查职能,可依职权申请查询,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才能进行查询。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也规定应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此规定在实施中仍存在一定的分歧,对犯罪记录如何封存,在很多方面需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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