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是这样规定的: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无效,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
一、人大代表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选举办法另订。
二、被选举权年满多少周岁
选举权年满18周岁就可以行使。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三、选民范围是什么
选民指的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十八周岁以上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选民资格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取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亦称选举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是在选民的范围内。选民证是表明他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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