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查封子女名下的不动产,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房产继承自父亲,法院可以查封。
2。父母将不动产赠与子女,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法院不会查封的。
3。财产属于儿子,不能被法院查封。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提起或者执行程序时,人民法院通常可以对不动产进行查封。步骤如下:
1。法院将《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所附法律文件发给土地和房地产部门;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管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在下列不同情况下办理查封手续:
(1)查封的标的物已出具房地产证明的,应当提供国土房管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封表(二)查封标的为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提交预售商品房交易说明书或者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明细表;(三)查封标的为土地的,土地权属应当在国土房管局档案中进行核对,并提交书面核对结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对法院提交的文件进行封存。法院查封不动产的法律依据。
1。扣押/扣押/冻结财产和保管/返还/处置孳息:
1.对嫌疑人/被告人扣押/扣押/冻结财产和孳息的公开检查:
a.应留作核实;
b.并列出随案移交的清单[新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归还。对不宜长期存放的违禁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二是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及其孳息作为证据时,应当随案移送。作为证据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
2。如果清单/照片/其他证明文件不适合转移,则应随箱转移。第三,法院应当处理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及其孳息。法院应当处理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及其孳息。2。有关机关对法院的判决生效后:
a.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及其孳息,依照判决处理。扣押、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外,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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