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给段落,若强行要求被传唤人出庭,依法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非强制传唤,原则不使用手铐。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
若强行要求被传唤人出庭,依法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非强制传唤,原则不使用手铐。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
能 否 在 刑 事 传 唤 时 使 用 手 铐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能对犯罪嫌疑人使用手铐。而能够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均应当被判处手铐。因此,在刑事传唤时,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才可以使用手铐。若犯罪嫌疑人未被判处上述刑罚,则不得在刑事传唤时使用手铐。此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不得限制被传唤人的行动自由,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综上所述,在刑事传唤时,能否使用手铐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手铐。
在刑事传唤时,能否使用手铐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手铐,且能够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均应当被判处手铐。因此,在刑事传唤时,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才可以使用手铐。若犯罪嫌疑人未被判处上述刑罚,则不得在刑事传唤时使用手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全文9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