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岁孩子偷东西被派出所拘留怎么办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又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应当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因此,已满十五周岁偷东西的,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应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盗窃罪是如何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有以下规定。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盗窃数额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到六个月刑期;
(3)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4、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和盗窃珍贵文物等物品的,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办理。
未成年人15岁偷盗不构成犯罪,不用被行政拘留但是要被行政处罚。罚款由其监护人承担。并且其监护人要负起批评管教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的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也会从轻处理。并且我国对盗窃罪给予严厉的处罚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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