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仓单生成包括交割预报、商品入库、验收、指定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交易所签发等环节。具体做法如下:
1、货主发运商品入库换取标准仓单,须通过其委托的经纪会员提前向交易所申报商品运输计划,内容包括品种、等级(品牌)、数量、发货单位、发货站(港)、车(船)次、装运日期、预期到达日期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
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根据就近入库原则,按照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开出《入库通知单》。货主须按交易所指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未办理交割预报入库的货物不能用于交割,《入库通知单》自开出之日起30日内有效。
2、指定交割仓库必须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商品的种类、品牌、质量、包装及相关凭证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交割商品入库验收报告单》(一式三份,货主、指定交割仓库和交易所各执一份),开具标准仓单。
3、进库商品的数量、质量以指定交割仓库实际验收结果为准。货主应到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视为同意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结果。
4、指定交割仓库或有关会员须携带标准仓单和入库验收报告单到交易所办理签发有效标准仓单手续。
5、交易所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前1交易日起不再受理用于当月交割的标准仓单签发申请。
一、仓单有效期是多久呢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间;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那么仓单是否存在有效期呢?答案是肯定的,当然存在有效期。举几个例子: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的仓单有效期是每年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豆油的仓单有效期为每年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纤维板、胶合板、玉米淀粉的仓单有效期为每年3、7、11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棕榈油仓单在每月最后交割日之后的3日内必须注销。
鸡蛋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1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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