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在接到公民有人身危难的报警时有及时出警救助的义务。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由此可见,公安机关负有立即处理刑事案件报警的责任。如果本案中110没有出警,则属于行政不作为,公安机关要承担行政违法的责任。对于具体在多长时间之内到达案件现场,我国并无统一规定,而是由地方有关行政规章确定。您可查询您所在地方有关110接处警的时限规定。如110出警超过了时限规定,公安机关可能负有拖延作为的责任。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行政行为违法,并可要求公安机关向您赔偿损失。
每个案件都是由具体的事实构成的,在实际审查过能够证明这些事实的证据之前很难作出具体的判断,尤其涉及第三方不作为的法律责任。一般有以下有关法律规定和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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