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利益性矛盾和经济纠纷引发的上访问题较多。今日,太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绝大部分涉访人员能够理性、文明上访,但极个别的涉访人员为了达到个人诉求目的,采取堵门堵路等极端方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
2015年1月16日,太原某物流公司的涉事货主因该物流公司拖欠货款,在表达讨要欠款诉求过程中,聚集到省政府上访。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省政府劝返,但他们不听劝,又将府东街道路阻断,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致使大量群众和车辆滞留在道路上,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事件发生后,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依法对参与堵门、堵路的违法人员立案调查,1月19日,对违法人员高某、施某、胡某等3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警方介绍,此案中,参与者多是利益受损方,本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极个别人却采取了堵门、堵路等极端方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太原警方提醒涉访人员,反映诉求一定要依法通过正规渠道解决,杜绝一切过激行为。对于不听劝阻,围堵党政机关、堵塞公共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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