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更重一些,但是在具体判刑时是要根据具体犯罪情节、证据等进行确定的。
一、派出所如何处理伤人
持刀伤害属于《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而轻伤则属于刑事案件了,构成刑事案件,依法就要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公安机关可以先立行政案件,进行先期侦查。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2)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重伤伤残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据手段的残忍程度和严重残疾的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推搡是否算殴打
推搡是否算殴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具体情况如下:
1、推搡如果给他人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推搡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算殴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家属可以自行提交吗?
检察机关在审查羁押必要性时,主要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具体有: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涉嫌罪名、可能判处的刑罚;犯罪事实是否基本查清;证据是否手机固定;羁押期限是否届满;是否可能判处徒刑以下的刑罚或者作不起诉处理;是否认罪、悔罪、坦白、自首、立功、积极退赃、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等从宽处理情节;是否存在前科、累犯等从严处理情节;是否为共同犯罪;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具备取保、监视居住的条件;是否被通缉到案或者违反取保或监视居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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