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并不是一地一时个别地方政府的不当行政行为,而是中国所有地方政府(仅网络披露就已知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都有同样的钓鱼执法)普遍存在的执法、罚款、创收必用的手段。其实上海的钓鱼执法行政行为并不是上海市地方政府的首创,是从公安地方派出所陷阱执法抓嫖娼衍生而来的。曾记否,网络有过披露,事先警察和妓女串通好,由妓女出头拉嫖客,妓女打信号通知警察来抓现行处罚嫖客,事后警察和妓女分成罚款。
所以要清除钓鱼执法,不使这种不当行政事实继续存在,一、首先要搞清楚钓鱼执法是不当行政,还是违法行政?
二、不是地方政府道歉就可以了事,中央政府也应该承担领导责任,得到相应的处分。
三、凡是带有罚款创收的行政行为都应该彻底清查全部执法案卷,凡是同类型不同具体案子里分别出现二次以上同名同姓身份证号码相同的举报人和当事者的都是钓鱼执法中做钓饵的嫌疑人。
四、中央政府应该下文件,清查、撤销一切钓鱼执法而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一切因钓鱼执法所收缴的非法罚没所得退赔给被罚款者,当事政府官员要撤职查办,削职为民,永不录用。
不到到以上四点,老百姓就不可能避免公权侵害,还是会有遭受无妄之灾的可能,那么必然会搞得社会人人不敢做好事,事事提心吊胆,处处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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