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变更后并不影响公司继续存续,公司的主体没有变更,之前的债务仍然是由公司承担,变更后获得股权的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本来就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他们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
公司被兼并债务如何承担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被兼并的债务当由兼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我国公司法并未对公司收购兼并的时间进行规定,所以此时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通常情况下,公司如果被并购了,此时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进行承继。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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