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权转让的条件主要有: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4、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5、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
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第三、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四、形式方面的限制。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全文6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