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将别人打成轻伤,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寻衅滋事,只构成故意伤害。
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所谓寻衅滋事就是指无故找事、无理取闹。而邻里纠纷一般都是由琐事引起的,都是有原因的,所以并不属于无故找事的范畴。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说邻里纠纷致他人轻伤,虽然构不成寻衅滋事罪,但是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照样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当然,对于邻里之间多次无理取闹,殴打他人,虽然没有造成轻伤的后果,也可以依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由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行为,按照有关的司法解释,这属于民间矛盾引起的纠纷。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且有悔过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甚至可以判处缓刑。
一、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刑法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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