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如下: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等机关;
3、递交申请书;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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