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主要是主体范围不同和客观方面不同。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范围更大,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客观方面只要求行为人拥有超过合法收人的巨额财产且行为人不能说明来源。
集体贪污罪量刑标准
集体贪污罪即为贪污罪的共同犯罪,由于贪污罪不存在共同犯罪的形态,应当按照每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罚。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如下:第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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