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
(2)单位按照新《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确定本年度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及缴存金额。
(3)单位将填妥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送达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进行审查,审核缴存职工范围、缴存比例、工资基数、月缴存额等基本情况。确认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位编号(或单位账号),填写各代码标识后,交由单位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5)受委托银行依据单位送达的经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公积金办理要件有哪些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当月或上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缴纳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公积金缴存方式答疑
网友提问:
公积金缴存方式是怎样的?
律师回答:
1、银行代扣缴存:缴存人将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存入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划款,划账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
2、现金缴存:缴存人在银行柜面办理缴存业务,一次最多可以缴存一个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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