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奸如果没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意愿,那么不构成犯罪。但诱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
一、强奸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应当立案追诉;
2、行为人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无论幼女是否同意,都应当立案追诉;
3、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2、客观方面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3、主体要件一般是男性。
综上所述,诱奸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也就不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诱奸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就构成强奸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强奸罪一般处最低三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而强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会加重处罚。
如何认定诱奸还是强奸
诱奸:是指用花言巧语诱骗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称为诱奸,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从而达到发生性关系的目的。诱奸不涉嫌犯罪,应受到道德谴责,但诱奸14岁以下的幼女也属于强奸。
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故意与14岁以下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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