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不见了,离婚不需要申请新的结婚证就可以办理。夫妻双方可以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要求原登记机关出具结婚证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登记地民政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证的补充。如果去民政局,需要有双方的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分割清单和抚养问题解决清单,否则只能到法院起诉。
结婚证不见了怎么办
结婚证不见了需要进行结婚证的补办,具体如下:
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3、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4、属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和本人户籍卡,如复印件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如不能提供户口本原件,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
1、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3、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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