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伤社保报销流程如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认定后,一般由用人单位持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领。
劳动能力鉴定后,评定伤残等级的,单位可持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职工工伤伤残待遇申领。
一、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赔吗
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赔。可以要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保险赔付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保险赔付有时间限制,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之前要进行工伤认定,所以是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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