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第三十类。
截至2017年,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每类有一个类别号和标题,每类的标题概括了本类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范围,最后列出了本类包括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每项商品或服务均有一个顺序号,以便查找。
第三十类主要有: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冰。
一、食品商标注册的流程
(一)查询商标名称的办理。查询商标名称是商标注册申请前的首要工作,能够查询是否有与该名称近似或者相同商标的存在;查询商标就到中细软商标注册网办理,中细软提供免费商标查询服务;
(二)商标申请资料的准备。申请把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至中细软,由中细软顾问进行审查,无误后第一时间提交至商标局;
(三)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时间大致为12个月至14个月,实质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初步公告,不符合实质审查要求商标局进行全部或部分驳回申请,商标申请人进行商标驳回复审;
(四)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并下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工作正式开始;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资料是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准备,时间大致在1至3个月,形式审查符合要求进入实行审查阶段;如不符合要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补正期过后还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不予受理;补正后符合要求的进入商标局实质审查阶段;
(五)初步审定公告,初审公告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内无其他人提出异议进入到核准公告期;如在初审公告的三个月内有他人提出异议,异议理由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如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进入核准注册公告期。商标局核准注册公告,初审公告三个月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颁发核准注册公告。
二、什么是注册商标的使用
一般来讲,商标的使用应该具有商业意义,因此企业单纯的商标注册信息或者商标注册人所作的权利声明不应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只有在实际的商品、服务交易中产生的使用证据材料才具有证明力。
要避免商标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就必须在商业活动中真正地使用带有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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