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纠纷通常由房管局来管。但是房屋买卖纠纷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果属于中介公司的违规经营从而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那么纠纷当事人可以到工商局去投诉该中介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但是如果只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那么就要到人民法院起诉。
没签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没签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处理。双方当初是诚心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现在一方不承认有房屋买卖合同,或是不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等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尽量将涉及纠纷的内容录音。如果双方都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只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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