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监督的程序如下:
1、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
2、要求刑事立案主体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3、认为刑事立案主体说明的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时通知刑事立案主体立案侦查。
4、对有刑事立案侦查权的案件审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
5、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与审查。
一、被偷东西没收到立案了怎么办?
(一)先要看是否拿到了立案回执单,没有立案回执单则是未正式立案。
1、如果警察不立案,你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拿到了立案回执单,则证明已经立案。
1、长时间未处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可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2、可以进入案件发生地政府网站在线举报派出所不作为的行为。
3、可以打“12389”公安部举报中心投诉,或者进入公安部网上举报中心举报。
二、刑事案件立案了意味着什么?
一旦刑事立案就意味着刑事诉讼的开始,刑事立案是刑事案件的必经过程,其立案的主体只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它主体无权立案。其意义就是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同时,这一诉讼阶段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特定的诉讼任务,简而言之就是决定是否开始刑事诉讼程序。
三、刑事案件公安怎么不立案?
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受害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救济:
1、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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