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规定,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是指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片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全国各省在兵检时间是否一致
兵检时间全国统一。兵役,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有关规程。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以法律、法令的形式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军队现役兵员的更替和后备兵员的储备,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建立战时兵员动员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二、逃离部队罪与战时临阵逃脱罪有什么区别
逃离部队罪与战时临阵逃脱罪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逃离部队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兵役制度,而战时临阵逃犯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
2、客观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而战时临阵逃犯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临阵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
3、主体不同,逃离部队罪的主体一般是现役军人,但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成为战时逃生罪的主体,战时逃犯罪的主体是所有士兵;
4、主观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有逃避继续服兵役的目的,而战时临阵逃亡罪在主观表现为故意和直接故意。
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中国刑法中拒绝征召罪的处罚
中国刑法战时拒绝征召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拒绝、征召罪是指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征召,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人员。本罪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具有逃避服兵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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