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认定相关人的责任。可能会存在表见代理或者无权代理的情形出现,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有情形可能归于法人承受,但是可以向有过错的当事人追偿。
一、表见代理成立产生了什么后果
符合构成要件的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能够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应当向相对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能主张狭义的无权代理,但是相对人却有权在表见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之间进行选择。
二、替他人做债务担保有什么风险吗?
当事人替他人债务担保的法律风险包括: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三、如何理解民法典规定的自甘风险制度
自甘风险系指受害人明知行为存在危险而自愿参加,进而免除该危险实现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的制度。
我国《民法典》中自甘风险的适用领域为“文体活动”,其中体育活动为其主要适用对象。
理解这一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受害人必须意识到所参加的文体活动的风险。这种风险必然存在,但是否会产生损害结果不确定。
二是在正常情况下,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其他参加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三是活动组织者的责任承担上,法律规定适用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但是应当明确,有些文体活动需要组织者详细明确告知参加者各种风险;有些活动按照经验不需要组织者告知参加者风险。但是,固有风险之外的意外损害,应当由组织者承担。
四是适用这一规定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审慎确定文体活动是否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是否属于自甘风险的情况,当事人双方、活动组织者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从各方面从严认定和把握。
全文7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